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吴连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13 09:50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吴连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8-0409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人事任免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任字〔2018〕1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3月13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任命:

吴连峰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信访局、法制办)正科级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陈敬云同志为县信访接待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东燕同志为县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

余以超同志为县林业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去;

龚道远同志为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免去:

张正兵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务职级待遇;

邱 峰同志县公安局大贵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下列同志试用期已满,经组织考察,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现决定,按期正式任命:

姚首明同志为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余林海同志为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基础建设部主任;

杨友军同志为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项目招商部主任。

平利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任字〔2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