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杨飞、柯昌富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魏传利,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吴代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马朝阳,县政府副县长朱荣锋,县政协副主席王恩菊,县法院院长王超、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猛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和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朱荣锋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覃春利同志为县发改局局长,李绍彬同志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会议听取和评议了县政府副县长吴代强、县农林科技局局长刘天平、县住建局局长詹杰3位同志履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平镇高速公路建设审议意见、2017年扶贫搬迁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平利县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具体规定》、《平利县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汪贤存指出:一是要切实推进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环保工作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法院执行工作水平,形成解决执行难合力,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三是要认真履行人大决定、监督、任免三项职能,切实做好下半年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汪贤存就会纪会风强调,要严格报告人制度,规范请假程序,严肃会议纪律,通报参会情况,不断提高会议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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