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洛河镇中心敬老院及莲花台扶贫搬迁安置房附属用房项目 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05 10:08 【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洛河镇中心敬老院及莲花台扶贫搬迁安置房附属用房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农经(2018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平利县洛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移民搬迁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利县洛河镇安坝村、莲花台村。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879.74平方米。其中:洛河镇中心敬老院新建框架结构食堂573.84平方米;莲花台扶贫搬迁安置房附属用房952.8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食堂282.4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殡仪馆70.7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20天。

2.4招标范围:《平利县洛河镇中心敬老院及莲花台扶贫搬迁安置房附属用房项目》施工图所列建设内容。

    2.5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75日至20187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报名室(508室)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有效性)、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之内),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各界导报》发布。

8、其他要求

本项目须按平纪发(201818号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要求。

监督电话:0915-8661186 ,县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0915-8428944;举报网址:http://shananxi.12388.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利县洛河镇人民政府

    址:平利县洛河镇

联 系 人:余守鹏

    话:18710657913

电子邮箱:1804075334@qq.com

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C1802       

    编:725000              

联 系 人:王 苗           

    话:13991559689                  

电子邮箱:2828642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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