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字(2016)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平利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利县城关镇商贸小区。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业务技术用房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面积813平方米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
2.3计划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平利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图的全部内容。
2.5 项目总投资:236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报名室(508室)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有效性)、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之内),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各界导报》发布。
8、其他要求
本项目须按平纪发(2018)18号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要求。
监督电话:0915-8661186 ,县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0915-8428944;举报网址:http://shananxi.12388.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利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8909158918
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C栋1802室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王 苗
电 话:13991559689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