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8年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8-0313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督办通报第10期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年05月28日 |
2018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县政府督查室对2018年第四次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会议确定12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完成工作6件(占50%)。
1、“成立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吴代强同志任组长,李勇同志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平利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已成立,办公室已挂牌。
2、“由吴代强同志负责,适时召开全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把相关工作安排好、落实好。”全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已召开。
3、“由县财政局负责,解决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50万元,依法依规列入2018年县财政预算。”该项资金已列入2018年预算,用款单位申请即可拨付。
4、“由陈永乐同志牵头,县扶贫局负责,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平利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三变”改革配股办法》,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已印发(平脱贫办发〔2018〕25号文件)。
5、“由刘永恒同志牵头商张云逸、陈俊安同志,依法依规支持坝河新城项目招商,抓紧沟通衔接,力争项目尽快落地。”已完成签约,并进场施工。
6、“由魏传利同志牵头负责,县人社局商扶贫局,对扶贫信息员待遇问题依据政策落实。”已对2016年以来招聘的扶贫信息员月工资进行调整。
二、需长期开展和正在推进的工作6件(占50%)。
1、“由魏传利同志牵头,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分析研判,准确把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落实化解责任,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制定印发了《2018年信访工作要点》和《2018年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细化了工作任务,落实了责任。已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6次,对信访苗头做到了早分析、早疏导、早化解。按照“五个一”要求,落实了23名县级领导包案。开展了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截止5月中旬,共交办登记217件,按期办结104件。
2、“由吴代强同志牵头,突出交通运输、矿山、危化品、食品药品、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强化隐患整改,督促责任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县安委办牵头一是在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绘制了“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建立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二是对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安全隐患开展了专项排查和整治,查处酒驾48起、无证驾驶33起、客车超员和非法营运7起、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违法违规经营4起、查封火灾隐患13家;三是结合省“三项攻坚”行动制定印发了《平利县道路交通石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安全四项攻坚行动方案》,成立督查组开展了督查检查3轮次,督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0余家(次)、在建项目61个,发现隐患43处,现场整改31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
县市监局制定下发了《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筹备启动了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了春季食品安全、不合格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专项整治,完成食品药品及理疗器械抽样送检180批次、食品药品快检1200批次。
3、“由刘永恒同志牵头,认真落实中省市计划生育工作部署和各项政策,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提升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召开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与各镇和计划生育成员单位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书,印发了2018年计生工作要点。
4、 “由吴代强同志牵头商柯昌富同志,依法依规制定3万吨轻钢构件项目招商方案,抓紧沟通衔接,力争项目尽快落地。”已签约。
5、“由刘永恒同志牵头商符绳煜同志,依法依规制定平利女娲创客培训中心项目招商方案,抓紧沟通衔接,力争项目尽快落地。”已签约。
6、“由吴代强同志牵头,县环保局、城关镇负责,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古仙湖饮用水源污染治理工作,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古仙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搬迁工作。”所涉39户房屋,已签订搬迁协议10户(4户已拆除)。
平利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5月25日
督办通报PDF原文:督办通报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