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办理残疾人证,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意识,为社会主义建设作贡献。
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4、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辅具适配、福利、社会服务、托养服务、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年度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及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的审核办理。
5、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调查掌握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状况,进行综合性分析,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6、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和研究拟定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及其实施工作;负责残疾人事业有关业务领域的归口管理和行业指导。
7、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参与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工作;按规定落实好镇、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以推行社会化为工作原则,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实施惠残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度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及需求专项调查,贫困残疾人产业帮扶、扶残助学、居家托养等惠残民生工程,进一步扩大残疾人优惠扶持政策的受益面,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提升群众对残疾人民生工程的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
2、强化康复服务。持续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全覆盖,抓好普及型辅助器具适配、无障碍改造、假肢装配、助听器适配、康复中心规范化建设、康复人才、技术培训、残疾预防、康复宣传工作;抓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治、视力残疾人的康复救治、精神残疾人转介服务与康复工作;积极争取县级残疾人托养与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力争2018年开工建设。
3、强化就业服务。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规范征收程序,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保障力;继续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创新培训模式,广泛联系政府和社会力量,开办有针对性的、实用的残疾人技能培训班,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
4、强化维权和保障服务。进一步完善维权信访网络和服务能力,及时掌握舆情信息,疏通信息渠道,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和谐稳定。
5、优化办证服务。坚持办证标准、规范办证程序,加强档案管理;做好每年一度的残疾人证的核查管理、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调查工作。
6、积极投身精准扶贫主战场,发挥残联职能作用,助推残疾人脱贫。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抓好贫困残疾人的精准扶贫,认真履行残联在残疾人脱贫工作中的职能职责;二是再添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包建广佛白果坪村精准扶贫工作任务。
7、抓好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健全镇村(居)残疾人组织网络,配强镇村(居)残疾人专职委员,加大培训和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其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8、全面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做好残疾人文化体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双创、计划生育、平安创建、共驻共建和机关建设,全面完成市残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使我县残疾人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预算只包括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人,实有在职干部1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120.4万元,其中:房屋价值82.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8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计115.46万元,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计115.4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08.96万元,占支出总额94.37%;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5万元,占支出总额5.63%。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15.46万元,支出115.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5.46万元,较上年增长3.9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增长。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15.46万元。较上年增长3.9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10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与2017年持平。
(五)机关公用运转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公用运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二: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附件三: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附件四: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附件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平利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 3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