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省、市在平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审查、发证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工作。
(八)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九)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管工作,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负责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全县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为主线,以加强安监执法、提升三化建设、深化隐患排查为重点,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重预防,抓治本,推动机制创新,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工作目标是: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等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生产“四项指标”稳中有降;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 事故死亡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14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 8 人;实有人员11人。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县安监局预算收入127.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6.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支出增加。
2018年县安监局预算支出127.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支出较上年增长6.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县安监局财政拨款收支为127.1万元,较上年增长6.6万元。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县安监局财政拨款收支为127.1万元,较上年增长6.6万元。增长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分类: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2160601)支出127.1万元,较上年增长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1万元、公用经费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6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7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安监局运行经费安排7万元,与上年持平。
平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