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12 17:33 【 字体:

一、平利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导镇司法行政工作。

(二)制订法治宣传、普法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指导和监督律师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六)开展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工作。

(七)指导县级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八)负责完成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交办工作任务。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平利县司法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法治宣传股(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管理股、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下辖县“148”法律服务所、康利达律师事务所、县人民调解协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2017年底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19人。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法治平利、平安平利”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抓好“脱贫攻坚、普法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民调解、扫黑除恶、队伍建设”六大重点,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追赶超越,切实提升司法行政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

  司法局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44.04万元。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21.54万元(同比增长35万元),其中含人员支出202.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万元。2018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2.5万元。

    (三)三公经费运行情况

     本部门 2018年三公经费安排5.7万元。其中招待费本年安排3万元;会议费安排1.8万元,培训费0.9万元。

附: 1、平利县司法局2018年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2、平利县司法局2018年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3
2018年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4
、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5
、部门综合预算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支出 明细表

                              

                            平利县司法局

                          2018年312      

附件:平利县司法局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