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㈠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㈡负责拟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地方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应急预案和制度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㈢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㈣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㈤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管,落实中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对全县开展的无偿献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㈥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㈦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㈧负责生育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全县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综合管理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进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以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制度和措施,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和出生缺陷干预,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县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㈨指导基层计生管理工作,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帮扶、救助等保障制度;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提出稳定本县适度生育水平的工作建议与措施。
㈩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落实。
(十一)负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劳资和国有资产;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行业人才交流工作,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发展重点学科建设。
(十三)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我县贯彻意见及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医疗保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分析,负责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和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交流、合作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承担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冲锋年,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卫计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落实县委十六届四次全会、县两会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服务和改善民生主题,大力推进“健康平利”建设,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行风,全力抓好健康扶贫、深化医改、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四个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卫生计生工作落实,力争取得卫计事业改革发展新突破。
㈠持续发力,确保健康扶贫始终走在全省第一方阵。
㈡合力攻坚,力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突破。
㈢提质增效,全面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㈣探索创新,着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转型发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县合疗办和11个镇卫生院。其中局机关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县合疗办、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11个镇卫生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办公室(法监股)、规财股、医政医管股、公共卫生管理股(计划生育管理股)4个股室及卫计信息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两个事业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7个,包括:
㈠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3157.23万元,预计支出3157.23万元。较上年增加5.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调资、加大了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
㈡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157.23万元,预计支出3157.23万元。较上年增加5.06%,增加原因同上。
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57.23万元,预计支出3157.23万元。较上年增加5.06%,增加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行政运行支出456.28万元、乡镇卫生院1477.05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47.45万元、妇幼保健机构343.32万元、财政对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2.71万元、综合医院350.42万元、中医(民族)医院18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2316.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0.67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568.48万元)。
㈣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㈥机关公用运转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的机关公用运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2.18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12日
附件: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