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3.组织刑事案件的侦查、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指挥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治安事故、骚乱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等重大案件(事件)。
4.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安全等工作。
5.依法管理国籍工作;依法办理公民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并承担涉外案件的查处。
6.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7.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指挥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对来平利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领导、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2.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侦办重大涉毒案件。
13.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1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15.协调、指导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平利县中队、消防平利县大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6.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县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的管理,协助县委管理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及成员。
17.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组织、指挥、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处置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县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县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要点,保持为民情怀。顺应平利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雷霆2018”严打整治行动为主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等6个专项行动,突出抓好40项重点工作,用打击犯罪的新战果,巩固民生警务的新品牌,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预算包括公安局机关、各公安派出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的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本部门共有编制183人,其中行政编制179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254人,全部为在职人员。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县公安局预算收入3794.7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上年上涨719.54万元,原因是上年警务办公经费、反恐及禁毒等专项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2018年县公安局预算支出3794.7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收支为3794.76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分类:公安事务(2030201)支出379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8.07万元、公用经费246.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54.19万元,中省政法专项426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782.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82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5.91万元。
4、三公经费上下年无变化。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公安局运行经费安排237万元。
附: 1、2018年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2、2018年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3、2018年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4、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5、部门综合预算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支出明细表
平利县公安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