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向县政府报告同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对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其他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实施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落实审计整改,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按《平利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指导村级财务审计;推广“金审工程”在项目审计中的实践应用;对社会审计组织的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创新审计方式,加大审计力度,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持续跟踪审计。二是关注提高财政管理绩效,进一步深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三是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四是加强投资全覆盖审计,保证政府投资安全。五是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重大项目,精心组织交叉审计。六是围绕精准扶贫脱贫专项资金、移民搬迁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民生项目审计。七是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期)审计。八是开展行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专项审计、财政收支电子数据审计调查、正版软件审计调查,对部门预算执行单位开展内审自查和审计抽查。九是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扎实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十是健全审计整改机制,完成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17人。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县审计局预算收入254.1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13.7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支出增加。
2018年县审计局预算支出254.1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支出较上年增长13.7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县审计局财政拨款收支为254.11万元,较上年增长13.79万元。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县审计局财政拨款收支为254.11万元,较上年增长13.79万元。增长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分类:审计事务(2010801)支出254.11万元,较上年增长13.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61万元、公用经费8.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58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36.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63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审计局运行经费安排8.5万元,与上年持平。
平利县审计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