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排查和掌握全县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企业,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现将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县发改局 0915-8421722
县市监局 0915-8412315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特此公告。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