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8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通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8-0224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督办通报第8期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年04月23日 |
为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18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一、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一季度,县政府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入库任务28亿元,涉及24个部门和镇。截止3月底,开工入库项目27个,入库总投资103005万元,占年计划8.2%。完成地方固定资产投资120770万元,同比增长21.5%,占年计划12.3%。
全面完成一季度下达开工入库任务的有扶贫局、城关镇、长安镇、洛河镇。
完成入库任务为零的有国土局、水利局、民政局、招商局、市监局、老县镇、八仙镇、正阳镇。
完成投资进度超全县平均进度的有国土局、扶贫局、农林科技局、卫计局、交通局、民政局、城关镇、长安镇、洛河镇、大贵镇、兴隆镇、广佛镇。
二、存在的问题
从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看,部分部门与目标任务欠账较大,实现“双过半”和全年目标任务压力很大。其主要原因为:一是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少数部门没有对县政府每月签订的开工入库目标责任书任务引起足够的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亲自上手抓落实,缺乏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对谋划的当年新开工项目没有及早着手开展项目前期,导致前期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并入库纳统。三是项目申报资料不完备。个别部门提供的统计入库资料达不到要求,无法通过审核;申报的投资进度缺乏票据支撑,导致当年申报的投资进度被省市评估后清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平政发〔2018〕6号)和每月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入库目标责任书任务,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各项目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投资项目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亲自安排,亲自督查,并落实专人,夯实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如期完成下达任务。二是狠抓项目开工。对尚未开工的投资项目,各项目责任部门要加快项目前期,千方百计积极创造开工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并按照统计要求,规范项目入库资料,按时间节点入库纳统。三是强化督查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将按月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督办,对不能完成平均进度或达不到目标进度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政府领导说明原因。对重视不够、进度迟缓、影响全县投资任务进度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平利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4月23日
督办通报第8期PDF原文:督办通报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