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三步走”助推脱贫攻坚

信息来源: 作者:钱太平 发布时间:2018-04-16 16:17 【 字体:

县财政局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服务脱贫,2018年从制定方案、项目落实、资金监管三个方面着手,下足绣花功,助力脱贫攻坚。

抓“早”。以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为抓手,打破资金大类,纵横联合,提前谋划,科学安排,细致核查,方案在3月底省市审核中一次性通过,为我县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开好了头,启好步。积极建议设立项目库,201710月底开始启动2018年项目库建设,保证2018年脱贫村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项目等资金,改变以往资金等项目的状况。严格按照《平利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平利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坚持“355”工作日原则,对到位财政涉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主管单位帐户,防止资金在财政帐上滞留趴窝。

压“实”。在编制实施方案时,对基础设施类和产业发展类,认真核对项目规模,资金配比细化量化到项目,防止资金与项目规模配比失调。结合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重点对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编制方案时具体到镇到村到组到户到实施地点,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效益。

督“严”。为保证资金及时到项目,要求各项目主管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对财政涉农资金支出管理实行月上报,季评比,年考核机制,并将财政涉农资金支出纳入单位年度单项考核和综合考评当中。加大对拨付到项目主管单位涉农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对已下达资金15个工作日以上仍未执行的单位,财政局、脱贫办联合下催办函,对超过3个月以上的资金还未支出的个别单位,由县政府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资金尽快执行。同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每季度对项目主管单位、各镇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督查检查,严防资金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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