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04 11:53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8-0116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18〕35 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4月04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 2018 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 动物疫病流行和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复杂疫情形势 据省畜牧兽医局通报,我省部分县区养鸡场的外环境中已经监 测到阳性 H7N9 禽流感样本,辽宁、云南、新疆、广东省相继发生了 人感染 H7N9 流感的病例,家禽正处于免疫抗体水平低谷期,加之正 值春季禽流感高发季和候鸟迁徙季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严重威胁了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当前我县还面临着 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严峻威胁,各镇务必认清形势,进 一步增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 动物防疫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确保全县动 物疫情稳定,为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二、扎实做好全年动物防疫工作 

  1.强化动物集中免疫 。今年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从 3 月中旬 正式启动,4 月中下旬全面结束。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从 9 月中旬开始 10 月中下旬全面结束。按照《陕西省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 策暂行方案》规定,继续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实 施强制免疫,认真组织做好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等的全面免疫工 作。对中小规模生猪养殖场(户)和散养为主的高风险养殖环节继续 免费提供猪瘟疫苗进行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不再统一组织 供应,由养殖场(户)自行采购。按照不同类型、不同生产方式实行分 类指导,对散养户坚持实行集中免疫、定期常态化补免,规模养殖 场落实场企免疫责任,按程序进行免疫。各镇要继续抓好程序化免 疫示范推进工作,抓好重点村、场的免疫示范工作。总的要求是, 群体强制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 95%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密度要达到 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 75%以上。

   2.强化疫病监测预警 。围绕口蹄疫、禽流感等优先防治病种和 猪瘟、鸡新城疫等重点防治病种以及小反刍兽疫开展监测和流行病 学调查,有序推进 H7N9 剔除计划。集中免疫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开展 免疫抗体集中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强化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 区、交易市场、屠宰场等重点区域的监测,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 核查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兽医人员、村级防疫员作用,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提高监测频次。做好疫情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预 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强化动物卫生监督 。加强检疫工作,认真落实检疫申报制度, 严格检疫程序,规范屠宰检疫,认真执行调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 出证工作。加强跨省调运动物管理,长安省际间公路动物检疫监督检 查站要加强对畜禽及其产品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查证验物和消毒 工作,把好入境关,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严格活禽调运管理,要积 极推动和建立活禽调入风险管控制度,除雏禽、种禽外,严格限制 从高风险地区和场所调入活禽。对确需跨省调运活禽的,应要求提 供县级以上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具备 H7N9 流感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出 具的 H7N9 流感检测报告。严格规范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 实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防止随意丢弃,坚决杜绝流向餐桌。市监、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集 贸市场、活禽交易场所等流通与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 购、加工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 

   4.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要切实抓好以狂犬病、布鲁氏菌病、 牛结核病等为主的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各镇要配合农林、公安部 门做好犬只管理,进一步加强犬只的免疫,提高免疫密度,防止狂犬 病扩散蔓延。要切实落实布鲁氏菌病的“监测检疫、扑杀、消毒” 等综合防治技术措施,结合防疫工作,对羊只实施全面排查,坚持扑 杀并无害化处理病畜和监测阳性病例,清除疫源,有效控制布病不断 上升的势头。

   5.强化 H7N9 流感防控。各镇要以养殖场、活禽市场等为重点, 落实监测管理责任,加强疫情排查和病原监测,扎实开展源头监管和 检验检疫工作,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各部门要认真履职,齐心协力,切实抓好活禽跨省调运、监管等关键环节,努力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 加强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普及 H7N9 防控科普知识,引导公众理性对 待、科学消费,稳定家禽生产能力。 

  6.强化畜禽屠宰监管。要加大生猪屠宰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力度,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农林、市监、公安等部门联合 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出售贩卖病死畜禽、伪造转让检 疫证明或标志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销售证章不全、无照、无证经营 肉食品。深入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管理示范创建和专项整 治活动,实施屠宰厂改造升级, 严格准入审批,强化质量检测、检验 手段,完善“瘦肉精”、水份和抗生素检测设备,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7.强化疫情应急管理。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 强沟通协作,建立部门间防控合作机制,切实做好人员经费和防控物 资储备等应急工作,一旦发现疫情必须坚持“早、快、严、小”的原 则果断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疫情报告 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通畅。要加强 媒体管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动物疫 情和公开报道。 

  三、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工 作要求,各镇要成立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 主要领导要亲 自研究部署防疫工作,深入防治一线,解决防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和问题,确保领导精力到位、防治责任到位、人员措施到位、经费 物资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思想上再重视,工作上再加强,措施上 再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件。

  2.强化密切协作 。农林、财政、市监、卫计、公安等部门要各 负其责,密切协作,建立部门会商、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全力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3.严格检查考核 。农林部门要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督查指 导,对免疫效果进行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要将 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农林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奖惩,对 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规定 追责。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18〕3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