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 联合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02 08:31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 联合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8-0115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18〕34 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4月02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农村群众安全出行,促进农 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 

  (一)建立完善领导机构 建立完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勤 联动领导小组,按照《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在全县推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 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4〕131 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工作,定期分析研判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应对措施,以强有力的领导破 解体制、机制和保障难题,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要成立农村道路 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办公室,由负责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 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落实辖区内“125 联合管理工作”。

   (二)壮大综合监管队伍 壮大综合监管队伍 壮大综合监管队伍。各镇要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 合巡查综合监管队伍,由各镇分管领导担任联合巡查综合监管队 长,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中小学等部门人员组成。 负责开展常态化的道路巡查和交通安全检查,强化接送学生车辆 安全检查,整治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牵头做好雨雪 雾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管控和应急响应;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培训,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劝导员队伍建设 加强劝导员队伍建设 加强劝导员队伍建设。县交安委要按照省交安委办公 室印发的《陕西省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标准》和市政府办公 室批转的《全市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规 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原则, 分类建设一、二、三类劝导站,确保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劝导站 建设任务,并按要求配备劝导员。要选用村干部或选聘有责任心 的村民兼任劝导站站长,明确劝导员工作职责,加强劝导员业务 培训,着力建设一支稳定有效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队伍。

  二、完善硬件设施 

  (一)加快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加快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 “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重点加快农村道路客运车辆、 接送学生车辆、旅游线路和临水、临崖、临沟道路生命防护工程 建设。县交通局要结合“农村四好路”创建,全面实施农村道路 隐患治理计划,并联合安监、财政、公安交管等部门,对安全防 护工程建设统一组织验收。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公路项 目,必须把安全防护设施纳入工程建设内容,同步设计,同步施 工,同步验收,避免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二)加快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快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快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农 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农村重点车辆、重点驾驶 人、重点路段、危桥险路的动态采集、管理、预警和跟踪考核。 公安交管部门要将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向农村道路逐步 推进和延伸,整合各方资源,建设联勤联动、互联互通的农村道 路网格化勤务指挥调度系统,逐步实现对各镇“125”办公室、 农村劝导站、农村重点路段、路面勤务等智能化、可视化、扁平 化的指挥调度,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农村道路交通安 全防控体系,提高农村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提升监管水平 

  (一)充分发挥农村地区警务效能 充分发挥农村地区警务效能。稳步推进公安交通管理 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合山区农村交通安全特点的勤务模 式。加强镇公安派出所与交警中队的协调配合,在未设置交警中队的基层派出所,加挂所辖地交警中队牌子,赋予农村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工作权限,弥补公安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实现农村地 区警务效能的最大化。 

  (二)积极推进农村客货运事业发展 积极推进农村客货运事业发展。统筹制定农村客运线 路发展规划,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全面落实国 家对农村客运线路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油价补贴政策,大力推进农村客运公司化、标准化经营,全面提高建制村通客车覆盖率, 有效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从源头上杜绝农村三轮汽车、低 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严厉整治农村客货运市场秩序 严厉整治农村客货运市场秩序。县交安委要加强农村 客货运市场的整顿和管理,定期组织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 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严厉整治 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非法载客、超范围经营、随意 变更线路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农村客 货运规范、良好的市场秩序。 

  四、加大经费投入 

  (一)建立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由县交安委负责,制定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保障具体办法和措施。拓宽山区农村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来源渠道,多部门、多渠道共同筹集资金, 确保“125”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管理模式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劝导员待遇报酬和装备配置 落实劝导员待遇报酬和装备配置 落实劝导员待遇报酬和装备配置。由县交安委研究制 定劝导员队伍管理和待遇报酬具体办法,劝导员待遇按照一、二、  三类站点制定不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到位。通过政府购买 公共服务、纳入公益性岗位、发放固定工资、工作补助、交通违 法举报奖励、投保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解决劝导员待 遇报酬,并为劝导站劝导员配备必要的工作和防护装备。

   (三)合力筹措安保设施建设资金 合力筹措安保设施建设资金。省政府和省交通部门将 持续加大对各地农村道路改造和交通安保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交 通局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我县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 建设投入。各相关部门在项目资金整合中,优先配套解决农村道 路交通安保设施建设费用,切实加快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确保按 期完成治理任务。 

  六、落实工作责任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 任主体,县、镇两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 的原则,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与 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紧密结合,把责任落实到一线、夯实到基层。 

  (二)完善考核考评。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工作纳 入各镇、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全综合治 理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包括:“125”工作组织领导、安排部署、 检查落实、规章制度、经费保障以及工作开展等情况。对劝导站 和劝导员主要考核劝导站软件和硬件建设,规章制度、基础台帐、 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上岗时长、劝导效果以及交通违法举报等 内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严格的问责倒查机制,认真落 实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平利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十项制度(试 行)》(平政办发〔2016〕107 号),对未按时完成山区农村道路 交通安全“125”劝导站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任务,以及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6 日

公文PDF原件: 平政办发〔2018〕3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