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美丽乡村党建工作规范》评审会在平利召开。评审会成员由安康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扶贫局、市监局、安康学院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安康市监局党组成员、总检验师郝江山,平利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蒋军参加会议。
评审专家组对标准进行逐条审定,并给予宝贵修改意见,一致认为,《美丽乡村党建工作规范》编制立足工作现状,符合上级要求,内容完整,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字简明,规范性与实用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最终决定《美丽乡村党建工作规范》通过评审。
据悉,《美丽乡村党建工作规范》是安康市质监局、平利县组织部、平利县市监局共同起草的安康市地方标准标准,也是全省首个美丽乡村党建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组织生活、工作运行、阵地建设、经费保障、考核评估等11个部分,涵盖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组织、队伍建设、制度、场所、工作运行等各方面的要求,对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党建工作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和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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