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利县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落实“十个严禁”确保风清气正过好春节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纠正“四风”和“廉洁过节”的最新部署和要求,释放2018年春节期间正风肃纪、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强烈信号。
重申“十个严禁”,亮明底线红线。县纪委重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收送“红包”或礼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吃;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隐秘场所或参与赌博活动。
突出抓早抓小,夯实主体责任。要求各镇各部门把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市实施办法和县委十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切实扛牢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近期迅速对本单位落实“廉洁过节”各项要求进行一次专题部署,围绕节日期间易发的不正之风问题开展一次专项自查,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进行一次纪律提醒教育,抓早抓小、严抓严管、防患未然。
强化监督检查,实行“四个一律”。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强化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跟进明察暗访,并畅通监督举报电话。凡对落实“十个严禁”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搞“四风”的,一经发现,一律严查快处;属领导干部的,一律先予免职,再依纪依规处理;对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问题的,一律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 责任编辑: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