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政府第十三至十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4 17:05 【 字体:
文件名称 2017年县政府第十三至十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zfgzbmzfb/2017-0307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督办通报第 37 期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12月04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现将 2017 年县政府第十三至十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第十三次常务会(共9件)

一、已完成工作6件(占66.7%

1、 “由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明确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支出管理,建立问责机制,确保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规范有序。”县财政局一是制订了《平利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整合资金范围、拨付程序、部门职责及责任追究;联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编制了《平利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调整方案》,共整合资金16053.5万元。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联席会议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议事规则;落实了责任,转发了《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及责任追究办法》,签订了《平利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责任书》;县财政局和各镇设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封闭运行,确保安全。

2、由副县长陈永乐同志牵头,厘清当前我县政策性金融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对贷款资金使用不到位的镇,及时给镇主要负责人发函提醒和督办,进一步提升政策性金融贷款资金使用效率。截止20171128日,我县申请的政策性金融贷款到帐3.38亿元,已使用3.16亿元(其中农发行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到账2.7亿元,已使用2.63亿元;国开行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到账6800万元,已使用5293万元)。

3、由副县长陈永乐同志牵头,加强对互助资金的管理,互助资金主要用于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已制定下发《2017年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平脱贫办发〔2017126号)、《贫困村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平扶发〔201737号)和《贫困村互助资金基本政策及操作程序》(平扶发〔201738号),当年新组建成立互助资金协会26个,对2016年已脱贫村和2017年计划脱贫村实现了全覆盖,互助资金全部用于贫困户通过“三变”模式发展产业。

4、由县农林局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经验。县农林科技局已组织相关人员到黑龙江方正县、榆林市榆阳区赵家峁村、靖边县马季沟村考察学习,并形成了典型经验材料。

5、由县农林局与省市主管部门紧密衔接,结合省市改革方案,科学制定《平利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制定并印发了《平利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平办发〔201761)

6、“由县财政局负责,解决廖乾五故居抢救性保护工作经费10万元”。县财政局已将该经费拨付给县文旅局。

二、正在推进工作3件(占33.3%

1、由县农林局负责,及时掌握我县两个试点镇清产核资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的,会同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兴隆镇兴隆寨村、正阳镇龙洞河村”两个村,已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工作,正在进行股权配置及量化,集体经济组织以成立。

2、由县文旅局负责,八仙镇配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尽快拿出廖乾五故居抢救性保护规划。已完成保护规划初稿。

3、由副县长符绳煜同志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精准编报项目,加大政策性金融贷款力度,争取贷款资金及时到位。因国务院清理地方债务,暂停各项政策性金融贷款工作。

第十四次常务会(共5项具体工作,已全部完成)

1、“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平利女娲茶(绞

股蓝)乌鲁木齐推介活动筹备工作方案》,与市工信局联合行文印发,并按筹备工作方案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8月24日至28日,在新疆乌鲁木齐2017年(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上,成功举办了“共建丝茶之路,同品安康硒茶”暨平利女娲茶(绞股蓝)专场推介活动。

2抓住政策机遇,积极与市农发行协调,将我县粮食挂账优惠减免后的利息分两年还清。经与市农发行对接,市农发行同意平利县享受粮食挂账优惠减免政策,但要一次性还清减免后的挂账款项。

3成立“政策保”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做好“政策保”清理工作。已成立 “政策保”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4、由县民政局负责,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积极稳

妥推进清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清理任务。县民政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清理整改方案,按程序和要求全面完成了清理任务,实现了“政策保”全面“归零”目标。

5、由县民政局负责,搞好对上衔接汇报,确保相关考核不扣分。县民政局先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就低保政策执行情况和“政策保”清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向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民政局做了专题报告,该项工作已初步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第十五次常务会(共5件)

一、已完成工作4件(占80%)。

1、县农林局负责,县茶业局配合,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把目标责任落实到各镇主要负责人,明确奖补政策和建设标准,加大招商力度选好经营主体,实行季度考核点评,持续做优全县茶饮茶业。县农林科技局、茶业局联合起草制定了《平利县2017-2018年产业脱贫茶叶基地建设镇党政主要领导抓点工作实施方案》、《平利县2018年富硒茶(含绞股蓝)产业脱贫奖扶办法》,并以(平政办发〔2017137号)、(平政办发〔2017148号)印发,明确了党政主要领导责任、任务及奖补政策标准。截止11月中旬,在11个镇规划了示范点22个、9500亩,落实了38个社会经营主体,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模式承建,已建成茶园5200亩,占规划面积的57%。通过印发《茶产业工作简报》、电视台巡回督促等形式,每周对各镇建园情况进行了点评。1122日,组织各镇镇长、农综站长、茶饮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洛河镇召开了2017年产业脱贫茶园建设现场推进会。

2、县残联负责,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平利县残疾人五个一实施方案》,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县残联已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县委办印发了《平利县残疾人五个一实施方案》——(平办发〔201797号)。

3、加大残疾人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县残联、脱贫办、县委宣传部9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残疾人脱贫攻坚自强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通过残疾人脱贫攻坚自强模范评选,18个自强模范典型中2个模范典型已经完成了专题片拍摄和制作,已将专题片报送市残联和市委宣传部,并在市、县电视台及全省残疾人脱贫攻坚推进会上播发、转播。

4、县人社局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紧密衔接,加强对各镇贫困人口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的统筹和业务指导,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全县贫困人口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县人社局通过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及时与各镇沟通。截止112日,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20635人办理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二、正在推进工作1件(占20%)。

县残联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兄弟县区残疾人脱贫先进经验,结合新民风活动,力争在残疾人脱贫工作中创出经验,走在全市前列。县残联计划于2018年初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



平利县人民政府督办室

  2017年12月3日 


公文PDF原件:督办通报第3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