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平利县交通运输局共有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领导职数5人;事业编制51名。局下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县航运管理所、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项目建设管理站、县贵洛公路大贵超限监测站。全局实有在职人员52人,退休人员25,遗属7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起草本县交通运输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物流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指导城乡客运、
货运及站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四)负责公路、水路养护管理工作;拟定公路、水路、码头、港口等设施养护管理的政策、规章、办法,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路、水路地质灾害的评估、治理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地方扶持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汽车站场、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承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
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
(九)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
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做好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外部环境协调保障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十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038.4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33.9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4104.57万元。
2.支出总计3936.31万元。其中:农村道路建设支出15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86.31万元。
3.2016年末结转和结余1102.16万元。
(二)2016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7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培训费0.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会议费。
四、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91.9万元。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91.9万元。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4表) ;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2017年县本级部门预算收支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