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7 年县政府第十至十二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7-0261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督办通报第 34 期 | 成文日期: | 2017年10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10月30日 |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县政府第十至十二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第十次常务会(共7件)
一、已完成工作6件(占85.7%)
1、“由县茶业局负责,县农林局、文旅局协助,抓好一个1万亩规范化茶(绞股蓝)产业园、一个标准化茶叶加工厂、一个国际化茶庄,进一步做大做强平利茶产业体系。” 女娲银峰茶叶有限公司9000m2标准化生态茶叶加工厂装修完毕,全自动清洁化茶叶加工生产线正在安装;秦楚茶庄按照国际化标准完成装修,10月底开业;1万亩规范化茶产业(绞股蓝)园建设已落实。
2、“按市政府要求抓紧筹备“共建丝绸之路、同品安康富硒茶”平利女娲茶乌鲁木齐系列招商推介活动。”县农林局、茶业局等部门于8月份在乌鲁木齐成功组织举办了“共建丝茶之路,同品安康硒茶”暨平利女娲茶(绞股蓝)推介活动。
3、“以评估检查为契机,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积极查漏补缺,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双公示”工作考核进入全市前3名。”县发改局按“双公示”工作要求开展了自查,扎实开展了“双公示”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截止10月12日,我县“双公示”在陕西省公共信用平台的信息量达到93831条,占全市信息量21.7%,位居全市第一名。
4、“县财政局负责,县卫计局、扶贫局等相关部门配合,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大病补充保险。”县财政局会同县卫计局、扶贫局按期将资助贫困户购买大病补充保险资金下达给县合疗办。县合疗办已按要求把资金拨付到县人寿保险公司。
5、“由县卫计局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平利县2017年健康扶贫脱贫实施方案》并印发。”文件已印发(《平脱贫办发〔2017〕59号》)。
6、“由县卫计局负责,严格执行政策,尽力减轻贫困患者负担,切实解决好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健康扶贫年终考核进入全市前3名。”县卫计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通过建立“五重保障”机制,使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100%纳入报销;二是制定印发了《平利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对11种大病进行集中专项定点救治;三是贫困患者在镇村医疗机构看病免一般性诊查费,对贫困人口门诊实行统筹政策,即门诊医疗费100元/人,户内通用、结余转存;四是对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报销比例提高20%,对鉴定为重性精神病等19种特殊病种在核定范围内免费给药治疗;五是通过宣传服务、开展代办服务、建立结对帮扶、落实公卫服务和开展住院“一站式”服务等措施,提高患者满意度。
二、正在推进工作1件(占14.3 %)
“县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要加强健康扶贫资金的审计和监管,管好群众的“救命钱”,严防“跑冒滴漏”,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高效。”县审计局已将2017年健康扶贫资金列入当年审计计划,并派出专项审计组于8月20日开展审计工作,五重保障部分资金尚未到位,预计11底可完成健康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监察局制定了《脱贫攻坚问责办法》,明确了健康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报销程序;并提出了严格要求。
第十一次常务会(共17件)
一、已完成工作14件(占82.4%)。
1、“县扶贫局负责,县财政局、农商行等相关部门及各镇配合,严格按照省市政策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整改到位”。县扶贫局按照省市政策规定组织各镇开展了“5321”小额贴息贷款投放情况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到镇村及农商银行逐一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科学制定精准脱贫小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小额贷款监督管理办法和小额贷款贴息考核奖励办法,确保帮扶对象更加精准,程序更加严密,资金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 县扶贫局、县农商银行及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平利县精准脱贫小额贷款发放和贴息办法》、《平利县精准脱贫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平利县精准脱贫小额贷款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贷款发改对象与条件、贷款受理与发放的流程、贴息流程、风险防控等问题。
3、“由县农林局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平利县2017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已修改印发(平办发〔2017〕61号)。
4、“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拿出陈家坝工业园区发展调研报告,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策”。5月11日,县政府分管县长带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到汉滨区五里工业园区学习、考察,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发展调研报告。
5、“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解决好进厂道路等问题;坚持厂房建设与招商引资齐头并进,切实提高标准化厂房的投资和运营效率, 不断构筑园区投资‘洼地’,打造发展‘高地’”。 6月27日,县政府召集交通局、农林局等部门就陈家坝中小企业孵化器标准化厂房(一期)项目建设和进厂道路等问题召开了办公会议,落实建设责任,已完成进厂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工作。
6、“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400万元,先解决一部分标准化厂房建设缺口资金”。县财政局已将400万元下达。
7、“由县农林局负责,制定陈家坝工业园区绿化方案,报县政府审定”。《陈家坝工业园区绿化方案》已制定。
8、对照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挖根源,以点带面,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任务,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和从严治污各项制度机制,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县环保局对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扎实开展了大气污染保护防治、水环境质量保护、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强化。
9、“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的集中大排查、大整治,抓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管控,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今年以来,县安委会组织各镇、各部门对全县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开展了3 次大检查、专项整治和综合督查、6 次突击暗访、7 次专项整治。从严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10、“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通知》,落实了12名县级领导联镇包案和周一接访制度。县信访办组织“四支力量”入户走访,开展扶贫等矛盾纠纷化解,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11次。1至9月,全县共接访458批1023人次。
11、“近期召开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把相关工作安排好、部署好、落实好”。7月17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2017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12、“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县公办老年公寓一期工程相关报建报批手续,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县老年公寓报建手续已完成,一期工程已完成招标,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正式合同,正在开挖房屋基础。
13、“由县发改局、卫计局负责,进一步优化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方案,抓紧完善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该项目已更名为平利县医院迁址新建项目,于9月6日完成项目招投标,10月12日与中标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已入场施工。
14、“关于县合疗系统升级改造问题”。县卫计局委托软件公司根据我县健康扶贫“五重保障”政策制作了新软件系统,已开始试用运行。
二、正在推进工作3件(占17.6%)。
1、“聚焦我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成熟的项目,认真研究政策,找准结合点,加强沟通衔接,严格按照程序加快申报国开行政策性金融扶贫贷款项目,确保资金尽快到位,项目如期实施,群众早日收益”。该项目按国开行要求,需财信担保公司担保。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评审上报了“平利县福鑫茶业有限公司、神草园茶业有限公司、古仙湖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开行贷款项目,神草园茶业有限公司贷款项目已初步落实,其它两家项目正在衔接中。
2、 “关于加快推进县第二垃圾填埋场问题。一是由县财政局先解决300万元征地资金;二是依法依规制定征地方案,尽快完成征地等前期工作;三是由县交通局负责,积极向上争取进场道路项目,项目资金到位后再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已将300万元征地款拨付到位。城关镇已完成村组同步协议,土地还未交付。县交通局负责的道路建设已列入2018年计划。
3、“尽快启动西大桥建设征地工作”。 西大桥建设征地工作还未启动。
第十二次常务会(共7件)
一、已完成工作4件(占57.1 %)。
1、“由魏传利同志牵头,陈永乐同志具体负责,尚磊同志协助,抓好全县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尽快召开全县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把此项工作安排好、部署好、落实好”。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召开了全县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了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印发了《协调组工作方案》、《2017年贫困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关于编制三年行动计划、深度贫困村脱贫规划的通知》。根据相关行业扶贫政策要求,协调督促县交通、水利、广电、文教、卫生等部门按照脱贫退出时序,共启动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519个,总投资6.79亿元,截止9月底,当年脱贫村项目建设全部达到进度要求。
2、食品药品执法车辆配置问题,由县财政局先解决20万元,县市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采购2台执法车辆。县财政局已将资金下达到市监局,市监局正在办理车辆购置手续。
3、“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平利县政府质量奖考核奖励办法》,并印发实施”。《平利县政府质量奖考核奖励办法》正按规定程序送审。
4、“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平利县2017年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提请县委常委会审定。”已印发(平办发〔2017〕86号)。
二、正在推进工作3件(占42.9%)。
1、“紧盯目标,一鼓作气,苦干实干,坚决打好年度脱贫攻坚、经济追赶超越、大招商招大商、平镇高速援建、品质提升创建‘五场硬仗’,统筹抓好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社会维稳等9项具体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脱贫攻坚工作:现已进入全省脱贫攻坚第三季度考评阶段。
经济追赶超越:元至9月,预计实现生产总值67.56亿元,同比增长12.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88亿元,增长28.89%;实现财政收入2.72亿元,同比增长20.4%;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1亿元,同比增长16.96%;旅游综合收入15.8亿元,同比增长31.69,规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3.18亿元,同比增长21%。
大招商招大商:截止9月,全县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8个,到位资金35.33亿元,同比增长18.79%,完成全年任务的82.16%。平镇高速援建:截止10月10日,红线内交地1740.36亩,占比95.75%;房屋拆迁97户,占比43.89%;迁坟1167棺,占比95.89%;杆线迁改18.96km,占比42.13%。成立了平镇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障工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平镇高速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起,处置堵路纠纷4起、查处阻碍施工案件3起,拘留7人。品质提升创建:县质监局按照品牌价值申报工作要求,撰写了女娲品牌价值评价申报材料,并于9月底上报省质监局,由省质监局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安全生产:定期召开了安委会,安排部署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生态环保:1至3季度,县城质量优良天数共计237天,较去年增加20天;坝河断水面水质保持在II 类以上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农村环境整治已进入收尾阶段;网格化监管工作在全市排名靠前;完成了省委督查组交办的24件环境信访案件整改。市场监管:市监局对全县“三小”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大力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提等改造。对全县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完成食品监督性抽检任务113批次,食品快捡1571批次,检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社会维稳:今年以来,以“2017秦鹰”严打为主线,处置群体性苗头事件7起,共立刑事案件156起,破案280起,摧毁犯罪团伙5个,抓获违法人员125人,刑事拘留60人,抓获网上逃犯16人,提请逮捕25案38人,移送起诉58案76人,追缴赃物折款300余万元。
2、“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报酬增长问题,由县财政局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到位”。县质监局正在搜集资料、制定资金安排方案,待方案完善后县财政局即可下达资金。
3、“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建立一系列有效制度,对所有进驻事项由中心统一对外受理,让群众办事只进一个门、不跑冤枉路,逐步实现中心之外无审批”。县政务服务中心已进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部门30个,金融服务点1个、便民服务窗口1个;进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496项。建立了《平利县政务服务中心AB岗工作制度(试行)》、《平利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标准(试行)》等9个管理制度,实现了“中心窗口受理--单位后台承办—中心窗口办结”运行流程。“两头受理、业务进驻不全”的还有:县住建局、民政局、水利局、交通局、卫计局、文广局等单位,没有实现“中心之外无审批”的工作目标。
平利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