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依据相关规定,将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决算及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㈠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㈡负责拟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地方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应急预案和制度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㈢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㈣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㈤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管,落实中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对全县开展的无偿献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㈥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㈦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㈧负责生育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全县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综合管理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进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以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制度和措施,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和出生缺陷干预,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县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㈨指导基层计生管理工作,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帮扶、救助等保障制度;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提出稳定本县适度生育水平的工作建议与措施。
㈩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落实。
(十一)负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劳资和国有资产;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行业人才交流工作,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发展重点学科建设。
(十三)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我县贯彻意见及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医疗保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分析,负责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和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交流、合作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承担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 1 \* GB4 ㈠、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卫计服务体系加速完善。启动了平利县医院迁址新建建设项目,规划投资3.2亿元,建设面积6.04万平米,设置床位650张。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全面建成覆盖县、镇、村三级,涵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药品“三统一”、合作医疗、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内容的全县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基层卫计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县医院、中医院病床编制总量从280张增加到480张,并委托专业机构对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医院运行效率和职工积极性得到有效提高。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按照“1+2+3”模式,县级两院与11个镇卫生院组建了医疗联合体,并分别与西京医院、安康市中心医院等多家省市三甲医院签订了医疗联合体协议,与西安交大三个附属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全面启动城区“医养护一体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30%以上。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当年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网采率达到100%,医改惠民成果进一步显现。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围绕“健康扶贫脱贫一批”目标, 全面落实三覆盖、两倾斜、两加大、一窗口的“3221”健康扶贫措施,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实现全覆盖,对贫困人口新农合补助、大病保险实行政策倾斜,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和临时救助力度,建立贫困人口县内就医绿色通道,并协调民政、人险公司在县级医院联合设立服务窗口,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当年累计完成健康扶贫 757户2267人,共计补助461万元,任务完成率达到118%。包抓三阳镇牛角坝、蒿子坝村扶贫工作成效明显,干部职工与贫困户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落实帮扶资金30万元。被评为全市健康脱贫先进县和全县脱贫攻坚综合考评优秀单位。
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县医院二甲复审进展顺利,血液透析室、康复医学科、慢性病科、精神卫生科等业务科室建成投用。县中医院投资65万元完成“国医馆”和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投资300余万元对诊疗设备进行了更新配置,业务量明显增长。5家镇卫生院、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甲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建成投入使用,为疑难重症患者的会诊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当年招聘引进医学类高校毕业生38人,完成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培训72人,一般人才培训740人次,卫技人员总量和素质不断提升。积极组织开展医疗卫生专业技能竞赛比武活动,县疾控中心、县医院等单位分别获得全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能力竞赛团体一等奖、放射专业竞赛团体三等奖。
计划生育工作平稳推进。2016年度全县共出生1951人,人口出生率9.99‰,自然增长率2.60‰,出生人口性别比107:100,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要求。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整合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资源,全县母亲健康工程检查率达55.7%(市要求达到50%),孕前优生检查率达101%(市要求达到90%),超额完成“两项工程”检查任务。当年审核确认兑现各类计生奖励扶助资金2459人共391.7万元,并为149名失独家庭和27名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免费办理了意外、疾病住院护理保险。广佛创建市级精细化管理镇、老县锦屏社区创建省级流动人口卫生计生网格化管理示范点、兴隆镇秤沟村创省级诚信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达标,基层计生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合疗保障水平持续提高。2016年,全县参合率达98.38%,筹资总额达1.06亿元。当年全县总计经办各类补偿19.6万人次,补偿资金1.056亿元。其中大病住院补偿2.86万人次,补偿资金90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和20.92%。进一步优化合疗运行方案,全面推行合疗商业保险制度,基本医保+大病保障+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的大医保制度初步建立,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公共卫生全面加强。全面启动“健康平利”创建,建成县迎宾大道健康素养主题园、月湖周边健康步道、亲水广场24节气养生园,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和“健康细胞”建设经验在全市交流推广。扎实推进12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6类19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县城乡居民健康建档率达到94.22%。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和孕产妇、0-6岁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落实孕免补助1793人,补助资金160万元,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扎实开展6种重大传染病专病专策防控策略,全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丙类传染病同比下降8.21%,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有力,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㈡、2017年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2017年,是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关键年,也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综合改革的攻坚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落实县委十六届二次全会、县两会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转变计生服务管理方式为主线,着力加强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两项建设,加快完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三大体系,突出抓好健康扶贫、计划生育、行业管理等重点工作,努力提升卫生计生综合服务能力,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和家庭幸福。着力抓好以下各项工作:㈠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㈡以项目建设为突破,着力改善群众就医条件;㈢以强化人才引进培养为抓手,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㈣以内涵质量建设为核心,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㈤以人口均衡发展为目标,切实推进计生服务管理创新;㈥坚持预防为主,努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㈦以优化制度设计为重点,努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㈧以服务民生为根本,深入开展健康脱贫行动;㈨以制度规范为准则,全面加强卫计行业管理;㈩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做好其它各项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县合疗办和11个镇卫生院。其中局机关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县合疗办、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11个镇卫生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办公室(法监股)、规财股、医政医管股、公共卫生管理股(计划生育管理股)4个股室及卫计信息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两个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8人(卫计信息中心),现有在职人员33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564人,现有在岗(含聘用)人员922人,卫计系统共有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63人,遗属人员50人。
五、部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底卫计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6535万元,其中房屋价值8412万元、车辆价值303万元、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价值213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5686万元。共有车辆17辆,其中公务(业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5辆。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认真进行部门决算分析,不断提出改进措施,严格执行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㈠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2344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8.32万元、事业收入13007.05万元,其他收入635.06万元;支出2578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3.05万元,项目支出7530.58万元。以前年度结余4129.93万元,结余分配320.49万元,年末结转1872.89万元。
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含基本支出情情况)
2016年一般预算内财政拨款收入9798.32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48.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7.6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8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7.66万元、项目支出5990.6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27.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77.04万元。
= 3 \* GB4 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 4 \* GB4 ㈣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 5 \* GB4 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
本部门建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车辆使用、公务接待、会议审批等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16年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控制和管理,2016年卫计系统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5.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含下属事业单位救护车等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务(业务)用车保有量6辆、共接待38批次、272人次。
= 6 \* GB4 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7万元(仅包括本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7 \* GB4 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着“先审批、后采购”的原则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单位资产采购,采购项目均办理有政府采购手续。2016年无财政性政府采购支出。
八、卫计系统2017年预算收支编制依据及测算分析
依据收支平衡、增收节支、便于规范操作、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原则编制收支预算。
= 1 \* GB4 ㈠人员经费:依照2016年12月工资表卫生局机关、卫计监督所、疾控中心、妇计中心、合疗办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全额核定。县医院和中医院按定额补助,镇卫生院按核定编制全额预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部分纳入预算。
= 2 \* GB4 ㈡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平利县部门预算编制办法,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卫生局机关、卫计监督所、疾控中心、妇计中心、合疗办按照核定编制定员定额标准预算,5000元/人/年。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无公用经费预算。
= 3 \* GB4 ㈢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2387万元。
= 4 \* GB4 ㈣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004.9967万元,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004.9967万元,一是基本支出2786.7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6.7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53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2.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218.2387万元,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专项补助资金。
= 4 \* GB4 ㈣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支。
= 5 \* GB4 ㈤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经营财政预算拨款收支。
= 6 \* GB4 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9.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车运行(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车辆)维护费3.9万元。
= 7 \* GB4 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6.5万元
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公共财政拨款无政府采购预算
九、名词解释
= 1 \* GB4 ㈠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GB4 ㈡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 3 \* GB4 ㈢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 4 \* GB4 ㈣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 5 \* GB4 ㈤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 6 \* GB4 ㈥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7 \* GB4 ㈦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8 \* GB4 ㈧“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1、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2、 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3、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4、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收入决算表
5、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支出决算表
6、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公文PDF原件:平利县卫计局2017年预决算信息公开附件
平利县卫生局2017年财政预算及2016年决算公开说明2017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