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平利县三阳镇镇属共7个全额预算行政事业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1名,事业结构编制87名,其中领导职数7名。现全镇实有在职人数109人,其中在职人员89人,遗属人员15人,精退人员4人,分流人员1人。
二、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加强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管理等监管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抓好典型示范,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抓好农民技能培训服务工作,疏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和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纪检、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完成好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属(内设)行政事业机构及其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驻镇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教体、卫计等行政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要承办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的组织、联络工作;完成县人大安排的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额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行政)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5、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财政审计所: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7、农业综合服务站: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服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8、社会保障服务站:承担社会保险、农村合疗、福利救助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文化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9、公用事业服务站: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10、中心小学及村级小学:承担实施本镇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确保本年义务教育无辍学儿童。
三、2016年决算情况
1、2016年总收入3986万元,以前年度结余333万元 。
2、2016年总支出3067万元。
3、2016年年末结余919万元。
4、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7.7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因公出国(境)费。
四、2017年预算情况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872万元(其中镇本级收入8万)。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872万元。
1.基本支出1178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万元,对村级党支部补助支出140万元;
2.项目支出694万元。
附件:
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5.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