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决算和2017年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单位概况
按平政办发[2015]144号文件规定,平利县经济贸易局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内设综合办公室、经济运行股、中小企业股、商贸流通股、行业办5个内设机构。目前共有编制14名,实有在职人员19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有关部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结构优化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承担全县煤炭、化工、轻工、建材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运行中、长期规划和产业规划的编制衔接,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争取和落实中、省、市对困难企业和关闭矿产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负责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各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批准上报和使用监管工作;指导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开展招商引资,协调推动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和指导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和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划的规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等职责。
三、2016年决算情况
1、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706.52万元,其他收入47万元,共计总收入753.52万元。
2、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684.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9.45万元。
3、2016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7.75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无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及会议费。
四、2017年预算情况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73.06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总收入283.06万元。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283.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2.31万元,津贴补贴62.29万元,公车改革补助16.2万元,离退休费10.47万元,遗属精退8.37万元,福利费4.45万元,医疗保险经费8.9万元,工伤生育保险0.88万元,住房公积金补贴17.7万元,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9.5万元,公用经费7万元(其中三公经费4.3万元),专项经费25万元。
附件: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8.2017年县本级单位部门预算收支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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