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如下:
一、安监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省、市在平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审查、发证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工作。
(八)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九)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管工作,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负责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全县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为主线,以加强安监执法、提升三化建设、深化隐患排查为重点,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重预防,抓治本,推动机制创新,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工作目标是: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等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生产“四项指标”稳中有降;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 事故死亡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编制数共14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数8名(局机关领导职数3名,工作人员5名),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事业编制6名,以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县安监局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2017年1月在编在册人员14人,部门预算收支编制根据2017年1月在编在册人员工资基数计算。
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共2005400元。
单位预算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1927600元:
五、财政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2005400元,支出1927600元,收支结余77800元,年末结余77800元。
附:安监局2016年支出预算表,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