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残联按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决算和2017年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单位概况
根据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办发〔2016〕86 号),县残疾人联合会是由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机构。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编制6名。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设行政办公室,康复办公室,劳动就业服务所。
二、主要职能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办理残疾人证,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意识,为社会主义建设作贡献。
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的审核办理。
5、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调查掌握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状况,进行综合性分析,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6、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和研究拟定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及其实施工作;负责残疾人事业有关业务领域的归口管理和行业指导。
7、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参与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工作;以推行社会化为工作原则,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县残联年初结转和结余119.83万元,本年收入301.91万元,本年支出267.7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154.04万元。
2、2016年县残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度收入264.66万元,本年支出252.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20万元。
3、2016年县残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25万元,本年支出15.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4、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43万元,其中,残疾人流动服务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4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接待6次40余人),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县级财政预算部分,确保了县委、县政府安排县残联的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人员待遇全部落实,机关运转有序有效;上级残联项目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全部执行到位,年度惠残项目全面落实到位。
四、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11.5635万元。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11.5635万元。
基本支出111.56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48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5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8万元,车辆运行费0.92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含会议接待费,无车辆购置费);专项经费6.5万元。
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强化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确保残联机关高效运转,确保县委、县政府安排我会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积极争取上级残联项目资金,搞好县级资金配套,全力抓好涉残项目落实落地,推动全县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428.88万元3794人,兑现贫困残疾人产业发展75万元150人。
五、专业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残疾人技术培训、扶残助学、残疾人事业发展。
2.残疾人彩票公积金:指残疾人辅助用具适配和安装。
附件:
1、2016年度决算批复表;
2、2017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