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02 10:30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7-0210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17〕144号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10月02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中省市驻平各有关单位:

102日,榆林市发生一起三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委副书记毛万春同志专题作出批示,要求引以为鉴、举一反三,高度重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防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加之近期全县范围内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境内省道、县乡道和通村公路损毁十分严重,直接影响广大群众安全出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高预报预警能力。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强降雨天气的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方式,广泛发布强降雨、地质灾害影响交通预警信息,提示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并介绍雨中驾车技巧和紧急救援知识。

二、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各镇和县交通局、公路段要认真排查辖区省道、县乡道和通村公路水毁情况及安全隐患,对水毁路基缺口、危桥险段、全毁路基、滑坡等,能抢修的要尽快抢通恢复正常通车,保证灾区抗洪救灾物资调运的“生命通道”;对一时不能完成修复任务的要设置警示标志、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根据实际路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已中断交通通行的路段,要设置安全警戒线并明确专人值守,做好车辆分流和疏导,禁止车辆和行人冒险通行。县公路段负责境内省道的抢通修复和警示标志设立,县交通局负责县乡道的抢通修复和警示标志设立,各镇负责通村公路的抢通修复和警示标志设立。

三、全面强化路面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做到逢车必查,严把出城关、上高速关、过境关以及通往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的要道出口,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高速公路凌晨0点到5点落地休息、山区三级以下公路当日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通行制度,严查客车超员、旅游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坚持以镇为主体,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协管员作用,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严查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四、全面加强值班备勤。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启动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机制,精心做好人员、车辆及装备保障工作,提高对各种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处置,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确保不发生大面积车辆人员滞留。公路、交通、交警等部门在“双节”至十九大结束期间,要坚持“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每天下午15:00前报送当日情况,遇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的发生。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2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17〕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