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7-0203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7〕146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9月3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10月11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10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期,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抓好防火工作
10月下旬,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隆重召开,这次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在此期间,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整体平稳,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不仅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业务工作,更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各镇、森林防火成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务必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积极主动抓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防火责任
受高温暴雨极端天气影响,我县今年8月就发生了森林火警,我们应当引起高度警觉。据气象部门中长期预测,今冬明春干旱几率大,气象条件对森林防火工作极为不利,特别是冬春季节,农事活动增加,春节、清明节上坟烧纸的祭祀频繁,野外用火管控难度增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性和严峻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森林防火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大局的稳定。2018年川陕鄂渝巴山地区护林联防委员会第60届年会将在我县召开,会议将展示我县森林防火、生态建设、林业经济发展成果,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夯实责任,为年会胜利召开打下坚实的基础,推动平利护林联防、生态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强化宣传力度,提升防火意识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率。县农林局要印发森林防火明白纸,设立森林防火安全警示牌(碑),出动宣传车深入村组巡回宣传;县政府网站要及时更新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县气象局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县电视台要在黄金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片,大力报道森林防火工作好经验、好方法、好举措;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每周要对全县手机用户发送1-2条森林防火短信;各镇、村要在人口密集地悬挂宣传横幅、刷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并结合典型案例,教育引导林区干部群众、中小学生遵纪守法,强化科学用火、安全避险意识,杜绝森林火灾伤亡事故发生;要针对春节、清明节、火险高发期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户、发动到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管控火源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对生产性用火严格管住、非生产性用火坚决管死,遇高火险天气,及时发布戒严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加大野外用火巡查密度,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要增设防火检查站,派专人严防死守,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特别要加强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和县城南北二山、天书峡、女娲山、桃花溪、佛殿山景区,农村寺庙、墓葬群等重点区域的火源管理,落实学生及“五类”人员的监管责任,实行重点防范,分片包抓,将责任落实到山头、人头,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定期深入村组、林区山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从快严惩火灾肇事者,切实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五、强化队伍建设,科学及时处置
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预案,切实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器材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各镇要组织1-2支、人数不少于40人,以民兵和镇干部为主体的应急扑火队伍,备齐扑火装备,加强培训演练。一旦出现火情,镇长必须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扑救,严禁遥控指挥,切实做到早处置,早扑灭,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要严格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思想,认真总结扑火经验,提高森林火灾扑救的科学性和安全性,确保人民群众和扑火队员生命安全。
六、强化应急值守,严肃责任追究
森林防火期内,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各镇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火情信息,决不允许有灾不报或以大报小、拖延上报、越级上报等现象发生。从10月1日起,各镇、各国有林场要在每天下午15时前将当天防火情况报告县防火办,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县监察局、县政府值班室、县防火办要不定期对各镇、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坚决杜绝缺岗、脱岗、漏岗现象发生。对虚报、瞒报森林火灾的单位和责任人,将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于10月15日前将森林防火预案、工作安排、值班安排及扑火队员名单(均附电话号码)通过农林科技局公文平台上报县防火办。值班电话: 0915-8421504。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