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利县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7-0175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办字〔2017〕86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9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09月06日 |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平利县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陈伦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吴代强 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永恒 县政府副县长
陈永乐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仕阳 县委办主任
罗 俊 县政府办主任
邓立海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陈功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 明 县考核办主任
梁 明 县委督查室主任
余首军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柯昌富 县发改局局长
刘永清 县经贸局局长
陈晓军 县审计局局长
胡维忠 县财政局局长
肖 鹏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勇 县环保局局长
詹 杰 县住建局局长
高 峰 县交通局局长
周家鹏 县水利局局长
刘天平 县农林科技局局长
汪显斌 县卫计局局长
余长忠 县市场与质量监管局局长
张金柱 县安监局局长
柳建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世峰 县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
冯立昭 县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办组、责任追究组、舆论宣传组4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市整改办衔接联络,督促协调各镇、各部门落实整改办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相关镇和部门报送整改资料;按时上报相关资料、报告、总结;建立整改工作档案。
组 长:李仕阳 县委办主任
副组长:余首军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柯 鹏 县委办副主任
冯立昭 县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各明确1名工作人员。
2.整改督办组:负责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和时限,做好整改事项的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
组 长:梁 明 县委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吴丰兵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周国文 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成 员: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农林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各明确1名工作人员。
3.责任追究组:负责对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分类进行责任追究。
组 长:邓立海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陈功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吴高铭 县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环保局各明确1名工作人员。
4.舆论宣传组:负责做好整改宣传报道工作,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按要求将宣传情况报市整改办。
组 长:刘 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李世峰 县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
成 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各明确1名工作人员。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