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继续为全县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7-0103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7〕108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8月04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年08月04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进一步做好兜底线、补短板工作,经县政府同意,2017年继续为全县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落实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2193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照一级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二、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对全县符合条件的3543名(其中:17周岁以下少年儿童170名、成年人3373名)贫困残疾人,按照成年人每人每月60元、少年儿童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兑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三、实施残疾人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对496名残疾人或其家属实施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四、实施个性化辅具适配。为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适配轮椅350辆,护理床、防压疮床垫、洗浴椅、起身绳、取物器各70个,拐杖60副;为残疾儿童免费适配轮椅、坐姿器、助行器等辅助器具30件;为6名贫困听力残疾人免费适配助听器;为10名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
五、实施残疾人托养计划。紧密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四社联动”和“五星级社区”创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残疾人托养服务68名。
六、实施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为全县5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成果。加强新生儿残疾预防和0-7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积极组织贫困聋儿参加免费康复训练、验配助听器和植入人工耳蜗;为19名脑瘫、智力、孤独症、肢体残疾儿童免费进行康复训练。
七、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切实落实省、市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政策,完成城乡残疾人新增就业48名,其中:公益性岗位就业8名、残疾人自主创业30名、其它形式就业10名。
八、实施残疾人项目建设。建设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省级盲人按摩示范店和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各一个。
九、实施残疾人学生助学项目。对城乡困难家庭的在校残疾中小学生,按照寄宿生1000元、走读生4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对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录取的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贫困(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
十、实施残疾人项目建设管理。积极策划、储备、申报涉残相关项目,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服务残疾人工作水平;全力实施好盲人按摩示范店、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机构等项目;规范项目管理,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