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依法处置一起阻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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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2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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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县“八整治、八打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平利县公检法以依法整治社会秩序和工程建设环境秩序为重点,及时亮剑,严厉打击村霸和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县法院、公安局联合国土局、城关镇依法查处了城关镇陈家坝村二组陈某、陈林某、陈尚某等村民恶意阻碍安运司北侧一宗国有土地清收案件。
据悉,该宗土地于2011年4月15日由平利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与城关镇人民政府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将包括村民捡种复垦地在内的35.37亩土地予以征收,并将补偿款全部打入城关镇帐户,由镇政府交给村组集体进行分配。2011年7月16日,陈家坝二组与村民签订了协议,并向村民支付了全部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此后,镇村组多次催促,陈某、陈林某、陈尚某却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合同义务,严重影响了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
为维护合法权益,村组集体以合同纠纷依法向平利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案件受理立案后,7月25日县法院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联合公安局、国土局、卫计局、消防大队、城关镇等相关单位成立工作组,开展案件先予执行工作。在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陈林某、其妻王某、其女陈宏某,辱骂办案人员,撕毁法律文书,妨碍执行公务,被法院依法司法拘留,有效保证了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极大地促进了县城经济发展。
| 责任编辑:梁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