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利县政府第八、九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9 08:52 【 字体:
文件名称 2017年平利县政府第八、九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zfgzbmzfb/2017-0082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督办通报第20期 成文日期: 2017年07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07月19日

近日,县政府督室对县政府第八、九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八次常务会

会议确定,由县文旅局负责,与规划团队紧密配合,根据会议意见尽快修改提升《平利县全域旅游规划及重点片区概念性规划》,报送县委常委会审定。已完成长安女娲硒茶小镇、龙头农耕风情小镇区域规划修改稿;启动了水乡西河、八仙正阳重点片区的规划及平利县全域旅游规划编制。

二、第九次常务会(共9件)

一、已完成工作4件(占44.4%)。

1关于同意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予以充实27名档案信息管理员,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县扶贫局委托安康市翰林公司招聘的13名档案信息员已分配至各镇。由各镇自行选聘的14名工作人员都已到位,正在办理手续。

2进一步完善《平利县2017年健康扶贫脱贫方案》。县卫计局与县脱贫攻坚办公室于65日联合发了《平利县2017年健康脱贫实施方案》。

3关于县环保局业务人员不足问题,严格按政策要求,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予以充实2名临时性业务人员按要求招聘了2名环保专业毕业的应届大学生。

4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创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工作工作经费。已在2017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全国质量强县创建经费、知名品牌创建专项经费、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奖励经费。

二、正在推进工作5件(占55.6%)。

1各镇要倒排工期到天,夯实责任到人,加快易地搬迁工作进度,确保5月底2016年易地搬迁户全部搬迁入住;2017年计划脱贫户的安置房主体必须在9月底完成,自建房的10月底必须搬迁入住,统建房(含交钥匙工程)必须在10月底达到入住条件。见附表(平移办发〔201780附件2)

     

2拿出25个集中安置点的配套设施,项目安排意见(5月底)。截止5月底,各镇已完成25个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预算,并报搬迁办备案;县搬迁办正在组织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3加快推进杨家梁城乡统筹示范区暨移民搬迁安置区建设进度,根据需求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依法依规再启动2幢保障性住房建设。县住建局已完成杨家梁400套棚改安置房建设地勘,正在进行规划设计;乌龟堡264套移民搬迁安置房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杨家梁移民搬迁安置楼PPP项目623日开工。


4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平利县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县财政局对《平利县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已审定,未印发。


5创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工作,抽调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县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事项,筹备动员大会。县市监局制定了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方案,已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已召开。


平利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7717


公文PDF原文:督办通报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