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杨飞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徐启菊、县政协副主席王志大应邀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魏传利,县委常委、副县长尚磊,县法院院长王超,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猛,县公安局局长李建忠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尚磊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尚磊同志做了供职表态发言,县人大常委会为其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议案》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平利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脱贫攻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草案);听取了县政府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环境保护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在审议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时,汪贤存指出,要加强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增强教育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保障水平;要逐步提高城区重点部位的管控手段,特别是校园周边、事故频发地、人口密集地等要加强管控;要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汪贤存强调,民主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依法办事,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县司法局、环保局、住建局、农林局、扶贫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人大机关各委室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