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镇出台村干部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

信息来源: 作者:吕磊 发布时间:2017-06-13 08:51 【 字体:

村组干部是“五级书记抓脱贫”的最底层,也是直接面对群众的第一线,为广泛凝聚脱贫攻坚合力,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近日,洛河镇制定出台了《村干部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激发了村干部投入脱贫攻坚主动性。

《办法》将村“三委”正职、村文书、村“三委”副职作为考核对象,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占50%比例,采用百分制量化积分形式,对村干部出勤、结对帮扶、精准脱贫等内容设定了考核分值,明确了扣分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并根据量化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发放绩效考核工资。

    该《办法》将村干部脱贫攻坚绩效考核设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村干部,7089分(含70分)的为称职村干部,6069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村干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村干部。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分别按照村干部绩效报酬基数的120%100%、80%发放绩效报酬,对季度考核不称职的,本季度不享受绩效报酬。对连续三个季度被评为不称职,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村干部,由镇党委劝其自行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 | 责任编辑: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