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脱贫攻坚作战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2017年各项农业产业扶贫政策,助推产业精准脱贫。我们组织编印了《平利县2017年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摘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产业扶贫政策家喻户晓。
平利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脱贫办公室(代章)
2017年5月10日
平利县2017年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摘编
根据《平利县2017年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平办发〔2017〕6号)和《陕西省烟草公司安康市公司2017年烤烟生产扶持政策及管理办法》(陕烟安叶〔2017〕3号)摘编
一、富硒茶产业奖扶办法(针对所有贫困村)
1.当年新建无性系良种高效茶园,集中连片面积30亩以上,成活率85%以上,达到成园标准的每亩奖扶2000元(含非贫困村)。
2.当年新建直播茶园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成活率85%以上,达到成园标准的每亩奖扶1000元(含非贫困村)。
3.当年新建优质油茶产业园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成活率85%以上,达到成园标准的每亩奖扶500元(含非贫困村)。
4.贫困村低改茶园集中连片面积30亩以上,当年深翻2次以上,新梢高度40厘米以上,耕作活土层30厘米以上,全年无草荒标准每亩奖扶500元。
5.主动承担脱贫任务的市场主体,当年达到国家级、省级明星、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规上企业标准,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命名,带动贫困户脱贫户数分别达到100户、80户、50户、20户以上的龙头企业,每个企业分别奖扶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万元。
二、绞股蓝产业奖扶办法(针对所有贫困村)
1.贫困村依托业主或合作社新建标准化绞股蓝示范园区,带动贫困户脱贫20户以上,集中板块面积达到200亩的奖补2万元,达到300亩的奖补5万元,达到500亩的奖补10万元。
2.园区带动贫困户当年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的,每带动一户,奖励园区建设业主2000元(含非贫困村)。
3.主动承担脱贫任务的市场主体,当年达到国家级、省级明星、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规上企业标准,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命名,带动贫困户户数分别达到100户、80户、50户、20户以上的龙头企业,每个企业分别奖扶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万元。
三、生态猪产业奖扶办法(针对2017年34个计划脱贫村)
1.贫困户新建标准化生态猪圈舍,采取帮扶企业直接帮助贫困户建圈、贫困户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①当年新建10平米圈舍、年出栏生态猪2-5头,验收合格后奖扶2500元(非贫困户2000元);②新建20平米圈舍,年出栏生态猪5-10头,验收合格后奖扶5000元(非贫困户4000元);③新建30平米圈舍,年出栏生态猪10-20头,验收合格后奖扶7000元(非贫困户6000元);④新建50平米圈舍,年出栏生态猪20-30头,验收合格后奖扶10000元(非贫困户8000元)。
2.帮扶企业在贫困村新建标准化规模养猪场达到验收标准的,每场奖扶5万元。
四、富硒粮油奖扶办法(针对所有贫困村、贫困户)
1.在安平高速公路沿线直观坡面种植富硒油菜,达到验收标准的每亩奖补200元。
2.经营主体流转农户土地当年新建富硒粮油,验收合格后,按面积规模予以奖扶。①基地面积100-500亩的,每亩奖扶120元(非贫困户100元);②基地面积500-1000亩的,每亩奖扶180元(非贫困户150元);③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的,每亩奖扶240元(非贫困户200元)。
五、中药材产业奖扶办法(针对所有贫困村、贫困户)
1.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连片新建中药材种源基地,验收合格后,按面积规模予以奖扶。①基地面积100-300亩的,每亩奖扶360元(非贫困户300元);②基地面积300-500亩的,每亩奖扶480元(非贫困户400元);③基地面积500亩以上的,每亩奖扶600元(非贫困户500元)。
2.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连片新建中药材种植基地,验收合格后,按面积规模予以奖扶。①基地面积100-500亩的,每亩奖扶180元(非贫困户150元);②基地面积500-1000亩的,每亩奖扶240元(非贫困户200元);③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的,每亩奖扶300元(非贫困户250元)。
六、烤烟产业奖扶办法(针对所有烤烟种植户)
1.按照农户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烟种1袋;按合同种植面积,施有机肥的,每亩补助50公斤,施豆饼肥的,每亩补助25公斤。
2.所有种植户均纳为农兴烤烟合作社社员,享受以下补助:两段式托盘育苗每亩补助15元;专业化机耕每亩补助20元;专业化植保每亩补助10元;专业化烘烤1+N模式每担补助15元;参加专业化分级每担补助50元;跨镇交售烟叶,专业化运输每担补助10元。
3.合同内交售上中等烟叶每公斤补助1元(X3F、B4F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