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透明度和使用效果,依据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备案,现将2017年度中央下达我县3214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项目安排计划附后),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8日。
联系电话:0915—8424662
平利县扶贫开发局
2017年5月23日
平利县2017年度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计划
根据安扶发〔2017〕2号文件,2017年度中央提前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32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城关镇安排380万元。主要用于八里关村、徐家坝村、长沙铺村、叶金沟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
2、长安镇安排190万元。主要用于金沙河村、双杨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
3、广佛镇安排285万元。主要用于东山寨村、白果坪村、冯家梁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
4、八仙镇安排470万元。主要用于靛坪村、鸦河口村、乌药山村、狮坪村、花园岭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
5、洛河镇安排190万元。主要用于三坪村、线河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
6、大贵镇安排189万元。主要用于柳林坝村、湘子寨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
7、三阳镇安排285万元。主要用于天池村、牛角坝村、蒿子坝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
8、兴隆镇安排376万元。主要用于熊儿沟村、马鞍桥村、新场街村、汝河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
9、西河镇安排282万元。主要用于三合村、磨沟村、狮子寨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
10、老县镇安排285万元。主要用于东河村、太山庙村、木瓜沟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
11、正阳镇安排282万元。主要用于正阳河村、周家坪村、南溪河村贫困户产业发展、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