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17年教育脱贫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6 16:31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2017年教育脱贫实施方案
索引号 /2017-0000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脱贫办发〔2017〕49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05月16日

各镇脱贫攻坚作战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平利县2017年教育脱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利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平利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14日 

平利县2017年教育脱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17年全县教育脱贫任务,特制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现2017年内1685户7381人教育脱贫,(最终以县扶贫局动态调整后的数据为准)。 

     二、工作措施 

    (一)精准落实教育脱贫政策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前教育幼儿按照每生每学年7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2.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寄宿生,小学按照1000元/生/学年、初中按照1250元/生/学年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3.对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2500元/生/学年的标准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4.对在县职教中心就读一、二年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2000元/生/学年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按3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
   5.对在高职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3000元/生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
   6.对当年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按照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用于补助新生入学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按市教育局分配名额足额落实)。
   7.对应届高考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国家统招计划范围内被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成绩优秀者(提前批本科批次录取的军事院校学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等享受国家免费和补助政策的学生除外),经省教育厅、省扶贫办信息比对确认后,按照每生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泛海助学金。
   8.对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平利籍学生,根据自身意愿,可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8000元/生/年。
  (二)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大局
   1.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力度,让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和知识进校园、进课堂,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鼓励学生回家动员家长自力更生,积极主动脱贫,树立“脱贫致富为荣”的观念。
  2.全面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负担。
  3.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一年按照200天计算进行补助。
  4.由县职教中心牵头,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义务技术服务队,深入贫困村大力开展“送科技、送技术、送服务”活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技术难题。
  5.建立教师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就读学生工作机制,在学习、生活上给予关爱帮助。
  6.积极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补充优秀教师,确保当地孩子享受优质教育。
  7.大力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更多孩子考入更好的学校,走出大山,达到培养一名人才,带动一个家庭脱贫致富的目的。
  8.积极协调市县联校支教部门和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爱心助学活动。
  在本年度内省市政策发生变化的,按省市政策执行。
  本办法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公文PDF原文:平脱贫办发〔2017〕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