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11种Ⅱ类门诊慢性病实行核定限额内免费给药(县卫计局)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6 16:08 【 字体:

对建档立卡的参合贫困群众患有高血压病(2级高危组以上)、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并发症)、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康复期)、残疾人部分康复项目治疗等11种Ⅱ类门诊慢性病实行由镇卫生院免费限额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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