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参合人员当年单次住院合规自付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或当年多次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助后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的,对超出的医疗费用部分,分段按比例补偿。1万元至2万元(含)补偿50%,2万元至3万元(含)补偿60%,3万元至5万元(含)补偿70%,5万元至10万元(含)补偿80%,10万元以上补偿90%,最高封顶线为30万元/人/年。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