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平利籍学生,均可在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8000元,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贷款人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