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县人社局)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6 15:40 【 字体: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持有我县《创业就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自2015年1月1日起在本县范围内注册成立,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有效、特色鲜明、带动就业明显的各类创业主体,给予每户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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