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促进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发展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8 11:50 【 字体:
文件名称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促进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发展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2017-0000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办发〔2017〕31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04月18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平利县促进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发展工作若干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5日




平利县促进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
发展工作若干意见
    
  发展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是主动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实现移民搬迁有业安置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扩大城乡就业、解决“搬得出、能就业、稳得住”和“三留守”问题,有利于促进群众脱贫增收、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结合我县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精准脱贫、扩大就业和增收致富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能人引领,基地孵化、连锁推进”的思路,依托优势资源,培育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发展社区经济,着力解决搬迁群众和贫困群众的就业增收、脱贫致富难题,激活社区生产力,使社区居民成为“产业工人”,让“小工厂”成为“大产业”,打造家庭社区工厂产业集群,为建设美丽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成规模、三年全覆盖”的目标要求,以针织品加工、电子元器件、机电配件加工、传统手加工等项目为主导,各镇每年在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区至少建成2家以上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到2019年底,全县社区工厂总量达到100家,其中社区工厂龙头企业8家,带动就业6000人,实现产值10亿元、就业群众务工收入超亿元目标,打造全国社区工厂发展示范基地。把社区工厂发展模式打造成为精准脱贫、全民就业的创新模式。
  三、工作措施
    (一)围绕就业招商引资。把大力发展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作为促进就业的“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围绕招商抓创业,着眼就业抓招商,努力形成“招商、创业、就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坚持全民招商、驻点招商、精准招商,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业招商队伍,用好各类招商政策,借助亲情乡情和民间商会、劳务经济协会、外出务工者工作站,及时捕捉各类招商信息,鼓励引导平利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办厂。依托工业集中区辐射移民搬迁安置区,采取连锁经营、联合经营、合伙股份、预订配送等形式,鼓励业主把企业“总部”落户工业集中区,把一定规模的“生产车间”建在安置社区,在工业集中区建好仓储物流和服务机构,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经营效益。鼓励社区工厂业主引进上游企业,支持社区工厂研发新产品,打造研发团队、管理团队、销售团队,努力形成自主品牌和营销市场。积极探索“互联网+”销售模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为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搭建更加广阔的销售平台。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采取“综合施策、一企一法”的推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社区工厂各类扶持政策。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在岗一年以上的工人,给予在岗培训补贴;对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能够正常生产1年以上,吸纳搬迁户和在册贫困户稳定就业人数、年发放职工工资总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使用和租赁房屋创办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的,给予房屋租赁补贴;盘活用好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优先支持发展社区工厂,对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使用移民搬迁户或在册贫困户工人的,给予贷款贴息;县发改、财政、人社、扶贫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对上争取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扶持项目资金,向上争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资金重点用于社区工厂发展。各镇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有序健康发展。
  (三)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对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实行“保姆式”服务,努力为企业成长创造一流环境。在县内,帮助企业办理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等各类证照,相关审批事项要从简,提高效率,限时办结;在县外,依托各类资源,尽力帮助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找技术、找客户、找订单。各镇、各相关部门加强对社区工厂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和指导。对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项目所涉各项规费,按政策规定下限收取。充分利用西安交通大学对口帮扶的机遇,帮助社区工厂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各镇新建的搬迁社区和集中安置点都要配建社区工厂厂房,并加强相关设施配套。对于土地资源紧缺的社区,要通过镇政府统一购买安置楼门面房的办法,预留一定的社区工厂厂房用地。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大投资生产环境整治力度,对达到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实行挂牌保护,对干扰工厂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人和事,依法快速打击处理。引导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改变“大钱挣不来,小钱看不上”的惰性思想,积极主动参与技能培训,到社区工厂就业。鼓励社区工厂培育技术人才和优秀员工,通过晒工资、亮技术、比效率,激发员工工作激情。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台、网站、微信、简报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发展先进典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能人创业、百姓就业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工厂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发展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的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建设的指导、督查、考核、认定等日常工作。县财政安排部分资金用于社区工厂发展推动、宣传等支出。各镇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确保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发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保障、出成效。
  (二)加大包帮力度。建立社区工厂县级领导联镇和部门包抓工作机制。各镇要落实“领导联厂、站所包厂、干部驻厂”的长效帮扶措施,建立包帮联建工作台账,帮助企业跑业务、拉订单,协助业主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助推企业规范运营、健康成长,建成一批示范引领、带动发展的龙头企业和社区工厂标准车间。县级有关部门要灵活运用扶持政策,全力推进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健康发展。
  (三)强化考核奖惩。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家庭手工业社区工厂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县委、县政府设立社区工厂单项考核奖,纳入对各镇、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县社区工厂办要会同县考核办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分年度下达发展任务,组织好年终考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社区工厂办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力,未完成建设与发展工作任务的,要及时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跟进。
    

公文PDF原文:平办发〔2017〕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