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将司法行政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衔接,结合本系统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工作职能,按照贫困人口的不同法律需求,明确“法律扶贫”工作重点和实施办法,实现业务和扶贫工作协调联动,统筹推进。
一是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示范化建设。已建立全县11个镇标准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室,正在逐步配套村级标准化人民调委会,今年截至目前已新建5个规范化调委会。
二是加强脱贫攻坚法律顾问工作。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整体推进,目前为全县79个贫困村选派了法律顾问,现已实现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拓宽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范围,由司法局牵头,组织成立扶贫法律服务队,深入各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三是实施贫困人口法律援助。今年第一季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起,其中为38户精准扶贫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困难群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贫困户打不起官司、“因案致贫”的问题。同时,在各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1处,在贫困村设立法律援助公示牌,公示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申请资料、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
四是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关于“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相关政策,为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为贫困村配备兼职人民调解员,今年1-4月共调处矛盾纠纷455起,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6.5%。
五是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帮教工作。开展亲情帮教走访活动,全面掌握贫困村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生活状况及困难需求,建立特殊人群帮扶档案,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困难救助。今年在大贵、长安依托两家企业新建两处“新航之家”帮教基地,积极落实对安置帮教对象在就业、务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预防特殊人群再重新违法犯罪。
六是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七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4月开展了10余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受教育人次达到万余人。积极开展贫困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推进落实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进各贫困村调委会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积极为贫困人口办理法律援助,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特殊人群中贫困人口的帮扶,确保法律扶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 责任编辑: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