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05 11:46 【 字体:

1.招标条件

平利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现根据《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利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平利县水利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平利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监理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模式: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利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PPP项目,位于平利县县城,污水处理能力8000m³/d,总投资估算为2698万元。

2.5监理服务期:服务期合计9个月,包括施工工期6个月及试运行期3个月。

2.6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拟通过改造平利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后使其达到污水处理能力近期8000m³/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7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县城以西二道河与坝河形成的三角地带,厂区总占地面积约30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外地企业应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3.2业绩经验要求:截止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潜在投标人须具有1个(含)以上类似监理项目的业绩,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原件为准。

3.3技术要求

(1)潜在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其他要求:无。

4.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于2017年4月5日9时至2017年4月10日9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原件、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书(法人直接参加的不用,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备查。再统一报送壹套用A4纸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全部资料。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514时30分。

6.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利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

邮编:710075            

联系人:韩昱晨、赵磊

电话:029-88499829 

传真:029-8849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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