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的决定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01 15:25 【 字体:


2017327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命:

杨春贵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洁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小勇、张  文、陈  棋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平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道斌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玲、李宏斌、邹  虎、陈  平(农商行)、陈小华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关付军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娟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强、何  剑、汪道鹏、柳建军、夏  勇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肖玉凯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龙腾海、陈  平(文旅局)、樊  丽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邓文秀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冯立昭、刘金奎、李  平、李  燕、吴  强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2017年331


公文PDF原文:平人发〔201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