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2015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02-16 12:07 【 字体:

关于平利县2015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6年10月28日在平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平利县财政局局长   王  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平利县2015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5年全县财政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2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627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0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72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83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993万元,上年结余583万元,调入资金2294万元,财政收入总计200387万元。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6453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5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393万元,预算周转金调入稳定调节基金4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21万元,财政支出总计195494万元。年终结余4893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4685万元, 2015年全县累计结余208万元,全部为镇级滚存结余20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1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37万元,上年结余155万元,财政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55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558万元,上解支出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37万元,调出资金2152万元,其中:历年基金结余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万元。当年财政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社保基金收入1467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2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357万元。上年结余782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1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517万元。社保基金支出1318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2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064万元。社保基金结余932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810万元。

二、2015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9292万元,比上年增收2931万元,增长11.12%。其中:国税部门完成8948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1772万元,财政、国土及国产部门完成8572万元。

2015年,县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37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52%,完成市下达任务13300万元的103.52%,比上年增长9.55%。税收收入完成7959万元,占调整预算8000万元的99.49%,比上年同期增长7.92%,增收58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809万元,占调整预算5300万元的109.60%

2、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5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2661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45%。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及公共安全支出2003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2.49%,同比增长10.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大型调增资增加支出和上级对法院“两庭”建设和司法所等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增支以及政法装备采购项目资金的增加。

2)教科文卫事业费支出5123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90%,同比增长45.4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上级补助增加和县级投入的增支;二是平利第二中学、东区幼儿园建设增加支出;三是新农合补助标准和职工医疗保险基数提高增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4.20%,同比下降26.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将以前年度在财政专户列支的抚恤、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补助类资金全部在镇级列决。

4)农林水事务及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806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0.94%,同比下降6.80%,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的减少。

5)环保城建交通商业粮油及住房保障等支出2605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下降49.14%,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将以前年度在财政专户列支的涉及镇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投入全部在镇级列决;二是上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减少;三是冷链物流等专款减少。

6)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31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7.09%,为地方政府性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2015年,县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7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883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0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98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83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213万元,上年结余376万元,调入资金2293万元,财政收入总计161483万元。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26614万元,专项上解支出5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613万元,预算周转金调入稳定调节基金2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98万元,财政支出总计156798万元。年终结余4660万元,其中:应当结转下年支出4660万元。累计结余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42万,上级补助收入1900万元,上年结余14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37万元,财政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42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44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37万元,调出资金2144万元,其中:基金结余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4万元。当年财政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县本级社保基金收入1467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2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357万元。上年结余782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1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517万元。社保基金支出1318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2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064万元。社保基金结余932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810万元。

三、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一年来,我县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财源基础条件薄弱、刚性支出迅猛增长等不利因素,开源节流促发展,稳定税源培财源。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县财政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方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财政决算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一)努力挖潜增收,积极培植财源,各项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一是收入征管工作。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不减、县域财税基础十分薄弱、消费市场依旧疲软的不利因素,迎难而上,奋力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目标。2015年,县本级实现财政总收入29292万元,增长11.12%;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768万元,占市下达任务的103.52%,同比增长9.55%二是转移支付补助争取工作。2015年当年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6213万元,增幅达到13%,极大地提高了县级财政调控能力。三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征缴模式,优化收缴流程,执收执罚全部实现网上缴款;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非税收入2763万元;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当年实现国有资产收益3461万元。

(二)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政策,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一是确保了县本级的正常运转、干部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费以及社保优抚人员生活补助的按时足额发放,还多方筹措资金1.24亿元确保了今年国家施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工资制度改革等政策性大型调增资的足额按时发放。二是全面落实民生工程各项政策。全年民生十大领域投资达到14.5亿元,达到了民生支出、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占财政总支出80%、23%和新增财力90%以上用于民生保障的要求。三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重点、促发展。配套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资金4800万元,落实冯家梁隧道建设自筹资金2000万元,配套茶、畜、桑、蔬菜等农业主导产业奖扶资金2944万元;落实扶贫开发、移民搬迁、保障性住房等惠民政策资金3.54亿元。四是扶持企业发展壮财源。全面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三农”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通过财信担保贷款扶持企业13户,发放贷款4840万元;兑现45户中小企业财政扶持资金400.2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470户资金240万元。

(三)强化监督管理,改革稳步推进,科学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2015年县本级财政增设4021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项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实现收支平衡;以预算绩效管理为重点,健全和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将专项资金全面纳入财政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二是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2015年对预算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内容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公开覆盖率达100%三是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更加健全。落实五个责任,做到六个严格,坚持五个公开,严格执行2015-2016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办理政府采购业务900余笔、金额1.04亿元,节约资金926万元,节约8%四是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逐步加强。全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支付业务16405笔、12.6亿元;同时在县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并启动镇级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今年扩面新增公务卡114张,通过公务卡结算公务消费支出600余万元。五是专项资金监管措施到位。积极推进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折()支付改革扩面工作,对全县69788户基础信息进行了实名制核实完善,将一折()支付项目由9项扩大到36项,累计兑付25类惠民资金2.8亿元。六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修订完善了《平利县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积极争取中央、省债券资金2983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资金27230万元,新增转贷债券资金2600万元。七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县本级2012年以前各单位财政资金结余结转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结余结转资金2845万元,使在账上的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