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出台“十项制度”做好信访工作

信息来源: 作者:刘建富 柳毅 发布时间:2017-03-30 09:49 【 字体:
    近年来,城关镇始终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作为镇村两级干部的职责所在、保持良好局势的前提保障、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体现,切实加强信访体制机制建设,制定出台信访工作十项制度,积极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制信访”,确保全镇大局和谐稳定。

属地管理落实制度。 按照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将“属地”“属人”“属事”相结合,谁家的孩子谁家抱,做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一旦出现到镇入县、赴省进京,缠访闹访的,所涉村(居)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并进行劝返劝离。

书记主体责任制度。村(居)党支部书记为信访维稳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群众中的核心堡垒作用,统筹安排辖区范围内信访维稳工作,分工到人;要在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推进重点工作中事前研判,预防和规避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切实负起责任,对上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集中办公接访制度。镇联村干部及村“三委”班子成员要充分利用周五集中办公日实行接访矛盾化解“一站式”服务,将群众被动上访变干部主动下访,使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更快、更有序,流程更短、更简便,逐渐形成由信访诉求的“中转站”变成矛盾化解的“终点站”,形成联合接访、调处、协调的新机制,将信访矛盾处理在村级,解决在村级。

分级包干排查制度。推行以分管领导查片、包联站所查村、村(居)干部查组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做到半月一排查,一月一研判,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发现一起,化解一起,对重点信访做到“一起案子、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查到底”。切实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定期汇总通报制度。镇社治办和党政办要强化情报意识和信息预警观念,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的维稳动态,及时上报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安全稳定隐患等信息,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的发生。每月25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及信访平台转办事项分析研判汇总后通报到相关单位。

联系协调会商制度。由镇综治办牵头,对涉及人员多,领域广、情况复杂的重大矛盾纠纷,协调相关部门会商适用法律法规、分析研判发展趋势、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相关责任,进行“联动联调”,实行一案一会商。适时召开听证会、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院落住户会,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社会治理中。

发事件处置制度。凡出现突发事件,所涉及的村(居)干部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应急处置,同时上报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将迅速成立相关工作组,调查情况,稳控疏导,控制局面,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工作组在调查了解后,迅速形成书面材料,予以上报。

季度化解点评制度。由镇综治办每季度召集镇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按照各自工作职能,通报本季度综治维稳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分解落实下季度工作任务;为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提供科学依据;针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的化解予以点评,并将典型案例制作为专题片在各级媒体予以宣传。

化解不力惩处制度。镇党委每两个月对各村(居)、各单位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涉重点群体案件进行抽查或回访,检查考核情况纳入镇年终综合考评总成绩。对因失职、失察,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化解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激化、信访问题高发的重点村(居)和联村站所相关责任人,镇纪委予以严格问责。

全年零上访激励制度。为充分发挥村(居)抓信访维稳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超前预防、及时化解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村(居),镇党委、政府将对全年无到县以上信访的村(居)给予相应奖励。

| 责任编辑: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