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长安镇避灾扶贫搬迁安置中心区(集镇)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05 08:48 【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长安镇避灾扶贫搬迁安置中心区(集镇)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农经20161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利县长安镇集镇安置区

   2.2工程规模:修建安置区道路1800米,铺设排水管网1800米,人行道铺装4500平方米,新建防护堤和挡土墙4800立方米,便民桥一座,配套路灯安装及绿化工程

   2.3计划工期:150天。

   2.4招标范围:平利县长安镇避灾扶贫搬迁安置中心区(集镇)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72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 5 日至2017  1  11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报名室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有效性)、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考核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之内),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各界导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长安镇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915-8351293

   代理机构: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南路贵豪领郡D座903室         

       编:725000               

     人:陶女士              

       话:0915-8880180     1502978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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