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6-3644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6〕144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10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年10月27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应急抢险处置,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近期,因持续阴雨天气,土层墒情过度饱和,加之我县土质松散,多处山体已成危险态势,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平利县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16〕25号)文件精神,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时刻关注天气变化,结合本辖区和所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状况,及早采取预防和整改措施,切实将各项地质灾害防范落实落到实处,坚决避免因灾伤亡事件发生。
二、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再排查工作
国土局要切实履行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立即成立工作组,深入各镇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迅速作出危险性判断,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并督促各镇逐一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对存在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督促各镇实行全天候的专人监测,必要时应采取应急避险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原有地灾隐患点,要切实加强巡查和监测,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有紧急险情的,配合当地政府迅速组织群众应急避让,防止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三、采取果断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和防灾措施不完善的,县国土局要督促各镇立即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责任人和监测人必须上岗到位,不得擅离职守。检测人要加强巡查次数,加大监测力度,及时排查隐患。对出现明显变形迹象或临灾征兆的,各镇、有关部门及村组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迅速、果断组织群众撤离。对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地段,特别是依山而建和移民搬迁旧宅留守的群众,要提前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县国土局要督促各镇尽快进行旧宅拆除复垦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对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