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审计局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02 11:44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如下:

一、审计局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向县政府报告同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对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其他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实施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落实审计整改,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按《平利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推广“金审工程”在项目审计中的实践应用。对社会审计组织的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的安排,适应全省经济发展新常态,树立和践行科学审计理念,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监督全覆盖,为促进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实现县域经济目标作出积极贡献。主要完成村级财务审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地税部门同级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单位审计,财政决算审计,预算单位内审自查和审计调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含移民搬迁专项资金)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等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县审计局人员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3名,实有在岗人员19人。科级干部10人,本科学历11人,审计师、会计师等中级职称9人。内设平利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审计业务复核股,下设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四、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审计局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201512月在编在册人员19人,部门预算收支编制根据201512月在编在册人员工资基数计算。

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共2122.80千元。

单位预算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2122.80千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42.80千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5千元,工资福利支出1294.40千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3.40千元。

2、项目支出80千元。

附:审计局2016年收支预算表

平利县审计局2016年收支预算表.xlsx